国家文旅部第二批技术创新中心开始申报!
导语: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和“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科技创新和行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22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技术创新中心属于文化和旅游领域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培育基地,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
技术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落实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重大战略任务部署,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产学研用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各类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成为技术创新中心具体有哪些好处?
技术创新中心作为文化和旅游业深度融合的技术平台,不仅是代表行业最前沿的荣誉,同时也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文化和旅游部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技术创新中心承担相关科研任务,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及决策支撑等工作,对运行良好、成绩显著、效能突出的技术创新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产业支持项目和人才计划等。具体如下:
1、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市场竞争力:技术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立足共性关键性、前沿引领技术等攻关,通过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从而提升整体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提高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例如,历史名胜古迹数字化生成应用服务,探索数字化生成和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和新应用,推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和数字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2、参与标准的制定:成为技术创新中心,能够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企业或本机构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保障人才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安全:技术创新中心是实现从科学到技术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负责吸引和集聚国际化、专业化、高层次的创新人才,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也是保障产业人才链、供应链、创新链、安全的关键载体。
4、政策和资金支持:申报成功后,可以获得当地政府在项目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上的便利,同时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各个地方资金支持力度不同。例如,长沙市对评定为优秀的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023年首批12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
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主要涉及演艺装备、游乐设施、智慧旅游与景区建设、艺术显示与交互体验、文化数字化与智能化等特色鲜明、应用性强的场景,位置部署在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依托单位既有行业知名企业,又有国内重点高校。
具体名单如下:
2024年申报第二批技术创新中心有哪些要求?
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范围,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布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促进文旅传统产业升级、支撑文旅新业态培育,人工智能文旅应用,沉浸式技术文旅场景应用,文化数字化发展关键环节应用,文旅装置装备创新设计制造集成,文旅领域其他重要技术创新应用。
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其他单位。
二、依托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方面优势明显,拥有坚实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基础,较强的应用示范、技术服务、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和成功案例,高水平、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人员结构配置合理、研发能力强的技术团队。
三、依托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优良的科研资产及筹措资金的信誉和能力,近三年无亏损,无重大法律纠纷,能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产业化装备、基地等保障条件。
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工作总体布局,聚焦关键技术领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化需求,在依托单位组织下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合作的技术创新平台。
五、技术目标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技术和“长板”技术,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突出需要解决的产业化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细化建设任务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文博领域及首批12个技术创新中心(筹)已有的研究方向不纳入本次申报。
第二批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程序
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提交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送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申报书电子版(应为可编辑文件)及盖章页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无需推荐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申报,每单位不超过1个;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可推荐本司局业务领域直接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每司局不超过1个;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单独推荐不超过1个,不占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名额;有关中央企业本级可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不超过1个,不占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名额。
四、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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