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认识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将逐步被食品生产许可“SC”编号取而代之,就给大家介绍下SC编号规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二、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2”代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者同时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注主要生产的产品识别码。
三、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其中食品类别编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识,即:“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01”代表一般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不同类别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以主要生产的产品为类别编号。
四、第4-9位行政区划代码。按照GB/T 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规定,其中第4、5位数字为省级区划代码 “云南53”;第6-7位数字为市级区划代码“丽江市07”;第8-9位为县级区划代码“华坪县23”。
五、第10-13位数字为顺序码。按照准予许可事项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写许可证的流水号码。
六、第14位数字为校验码。用于检验本体码的正确性,采用GB/T 17710-1999中的规定的“MOD11,10”校验算法,1位数字。
七、规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企业顺序码、1位校验码。具体表示形式如图A.1所示。
表A.1 食品类别编码表
食品类别编码 |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 |
101 | 粮食加工品 |
10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103 | 调味品 |
104 | 肉制品 |
105 | 乳制品 |
106 | 饮料 |
107 | 方便食品 |
108 | 饼干 |
109 | 罐头 |
110 | 冷冻饮品 |
111 | 速冻食品 |
112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113 | 糖果制品 |
114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115 | 酒类 |
116 | 蔬菜制品 |
117 | 水果制品 |
118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119 | 蛋制品 |
120 |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121 | 食糖 |
122 | 水产制品 |
123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124 | 糕点 |
125 | 豆制品 |
126 | 蜂产品 |
127 | 保健食品 |
128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129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130 | 特殊膳食食品 |
131 | 其他食品 |
201 | 食品添加剂 |
202 | 食品用香精 |
203 | 复配食品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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